Friday, September 25, 2009

邮政法

一条不是很多人关注的新闻:邮政法据说很快就要实施了。据称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

这仿佛是说:从今往后申请出国的同学们,要么把申请材料做的厚一点,重一点,要么就多找几个人合寄,要么就想办法在申请材料里面包两块石头;不然你们就只能用EMS或者挂号信或者航空平信了。

不知道经常用淘宝的同学有什么感触。另外就是像本文男主人公这样的人估计有很多要面临再就业的问题了。

以下来自网易评论:

网易山西大同网友 [来自“被自杀星球”的过客]2009-09-10 05:20:15 发表
我从淘宝买过很多东西,无一例外都需要快递直接到家。有一次,卖家所在的城市只有邮政能送货上门,邮政价格高,但是算了算还比其他卖家的货便宜,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选择了邮政。结果四天后货到了,时间还凑合,不过邮政打电话告诉我自己去取,虽然那个快递本应该是送货上门的。我说我的那个快递是到家的,邮政工作人员说他们忙,要么今天自己来取,要么过三四天他们再送过来。我花了12元去邮政取货,又花12元打的回家,算算帐还不如买其他家的货。

网易广东清远网友 ip:59.32.*.*:2009-09-23 07:07:54 发表
昨天寄盒月饼从广东的清远到黑龙江哈尔滨理工大学,特快专递,邮费121。5
那月饼才108元,以后EMS还是别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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